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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会计》高频考点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路单项履约义务

日期: 2020-10-14 11:49:33 作者: 东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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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点属于《会计》第十六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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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摊合同折扣

2.分摊可变对价

3.交易价格的后续变动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路单项履约义务

1.分摊合同折扣

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合同折扣。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A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2.分摊可变对价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某项履约义务,或者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一系列可明确区分商品中的某项商品:①可变对价的条款专门针对企业为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作的努力(或者是履行该项履约义务或转让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所导致的特定结果) ;②企业在考虑了合同中的全部履约义务及支付条款后, 将合同对价中的可变金额全部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或该项可明确区分商品符合分摊交易价格的目标。

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的后续变动额,以及可变对价及其后续变动额中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剩余部分,企业应当按照分摊交易价格的一般原则,将其分摊至合同中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其分摊的可变对价后续变动额应当调整变动当期的收入。

3.交易价格的后续变动

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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